昨天真的很累..真的
下午要去銀行時看到隔壁公司(簡稱A公司)的瘦妹坐在樓下哭
亭跟隔壁妹妹或另外一家公司(簡稱B公司)的小姐都還不錯
本來瘦妹欲言又止
後來在我追問中才知
她的老闆娘說:她去喝我們小老闆喜宴的時候
隔壁公司的小姐說.她跟老闆有曖昧
因為大家都這麼說.所以請她走人
這麼可能
我們公司小姐離瘦妹她老闆一家的坐位很遠
跟本沒人走過去
除了我之外--我去拍照
再來B公司的小姐雖然跟她們老闆一家坐一起
但是那小姐並不是嘴碎的人
瘦妹說她難過的不是沒工作
而是被名譽破壞
我看著瘦妹坐上計程車
在銀行的途中越想越生氣
所以一回公司亭沒先回公司
而是先到B公司問那小姐
B公司小姐及她公司其他人一聽也非常生氣
B立刻衝去跟那老闆娘對質
那老闆娘說:她不是說B說的那請她別太生氣
那這下被在後面的我聽到了
我更火了--是怎麼樣那天我們公司小姐就只有我不小心經過
那意思是說我說的嘛...
亭真的很火這老闆娘除了損害瘦妹名義跟誣陷我跟B耶
那老闆娘可能沒想到.瘦妹會跟我說
也沒想到我跟B會找她對質吧
一時間..她支支吾吾的說
"是她不喜歡瘦妹啦.而且她有戀父情節
交個男友還比她多10多歲
而且她有多給瘦妹遣散費"
拜託..這不是遣散費的問題
要人走遣散費本來就要給的好嘛
問題是對在妳公司做了近10年的員工
妳這麼無情且沒口德
這麼做瘦妹可以告毀謗.我跟B也可以告她誣陷耶
要人離職的藉口很多
竟然用一個最差勁及過份的方式
那老闆娘可能覺得被我們圍攻站不住腳了
就打電話給瘦妹解釋
只是這件事
對我們公司及對B公司而言
大家都非常生氣及搖頭
亭昨天真的真的很生氣
忘了自己不能情緒波動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