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直吵著要出院

所以只好等明天

腳拆線了腳背也上了石膏後

才能回家

或許回家真的比較舒服吧

醫院太吵

娘睡不好喊頭痛

接下來

就是每星期的回診+復健

一年後如復原形況良好

就可以將鋼釘拿出來了

現在開始

就是談賠償事宜

娘說別太為難人家

人家孩子還這麼小

我們懂娘的意思

所以我們的要求也很簡單

1.機車修繕費..對方可以自己來牽去修

  (我們估過大概要1萬多元)

2.行動輔助器 700元

3.一年的工作損失賠償 (每月5000共6萬)

  娘可是有牌的保母

  每個月帶小哈魯.小妹給的就不只5000元

  而這一年我們必須還必須請人照顧

  或弟姊妹其中一人辭掉工作照顧娘

  所以1月5000應該不過份吧

  我們也有想到

  這一筆錢也不算少

  所以可以讓對方分期

  就這樣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